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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莫言对余华的评价

2020-11-09 17:55作者:堆糖网 248人阅读

简介一、余华 艺术特色 通过艺术心理学的角度,《活着》的材料与形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不一致,但是作者以精心布置的形式克服了题材,达到了材料和形式的和谐统一,从而实现了情感

一、余华

艺术特色

通过艺术心理学的角度,《活着》的材料与形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不一致,但是作者以精心布置的形式克服了题材,达到了材料和形式的和谐统一,从而实现了情感的升华,使读者的灵魂在苦难中得到了净化,获得了艺术的审美。

小说运用象征的手法,就是用死亡象征着活着。可能很少有人会遭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而白发人将黑发人一一送走的事情可能只能在小说中可以看到。艺术的真实会让人相信世间不但有过活生生的福贵,而且将来还会有很多。

表现手法

一、转折:从人物失语到人物的个性化语言  

《活着》这部作品的语言风格在余华的整体创作中呈现出一种过渡的形态他的前期作品中的人物只是作者叙事的符号人物形象大都飘忽朦胧幽灵般捉摸不定人物对话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有也多为书面化语气带有很强的作者主观态度缺乏个性化色彩不具有独立的品格和地位。

到《活着》这种现象有了明显改变作品中福贵、家珍、有庆、即使是苦根他们都有自己的语言并且都是非常符合人物性格的语言。

二、突显典型人物的典型性格  

《活着》中主人公福贵的语言是最具特色的福贵一生中多种身份的变化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期他都有自己的语言如在当少爷时他对年过花甲的私塾先生这样说话“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对教训自己的爹说道“爹你他娘的算了吧。

老子看在你把我弄出来的份上让让你你他娘的就算了吧。”这些语言是大逆不道的、是粗俗的。但却很符合福贵当时少爷的身份塑造出福贵年轻时不思进取、浪荡不羁的形象。

等到家产输光自己沦为一无所有的佃户时他的语言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赢光自己家产而成为地主的龙二说话点头哈腰且一口一个“龙老爷”这样的形态和语言让一个卑微的佃户形象跃然纸上。正是这些富有特色的语言塑造出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以及典型形象的典型性格。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作者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

后来,作者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作者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于是就有了年的《活着》。

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活着

一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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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莫言对余华的评价

《活着》的经历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活着……

寇延丁12月6日

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二莫言对余华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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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你好很高兴为你答疑解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

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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